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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生大帝廟

位於上庫與楊厝間的保生大帝廟,是屬於烈嶼全鄉共有的廟宇。

烈嶼鄉保生大帝廟,於明朝嘉靖年間被倭寇所毀,神像流落民間供奉,成為「爐主制」,每年12月18~20日恭迎,於是留下「十八保老大」的名稱;當值爐主需投入大量人力、準備各項陣頭,所費不貲,且時有爭端。

烈嶼保生大帝廟歡渡春節擲聖筊競賽首日軍民鄉親熱情參與 過年「搏杯」許個好彩頭!每年春節初一、初二烈嶼鄉保生大帝廟循例在廟內一連兩天舉辦「歡渡春節擲聖筊競賽」活動,提供轎車等豐富的獎品唷!

廟後方山坡上的保生大帝神像

烈嶼大道公分甲輪祀習俗 根據《金門寺廟巡禮》所記載,金門所有奉祀大道公的廟宇有二十六間,說明先民來金之初,祖居地的神明是最大精神支柱,在神明的保祐下與環境對抗,也反映出民間對大道公信仰的虔誠與崇拜。 從金門奉祀保生大帝的廟宇分布來看,大致上平均散佈,唯獨在烈嶼,大道公卻沒有固定的廟宇,其中一尊奉祀於上庫村的天后宮,而另一尊大道公卻是由小金門四個甲頭輪流「請大道公」至鄉里內奉祀。這種特殊的習俗又從何而來? 1.烈嶼「請大道公」的特殊信仰 這種特殊的習俗據說從明朝產生至今,由烈嶼四個甲頭輪流「請大道公」至鄉里內奉祀,是烈嶼歷史最悠久、最富特色和規模最大的廟會,然而,隨著新廟的落成,這種習俗已不再有。 請大道公的過程,大致上是由要前往迎請的甲頭會事先開會,討論活動事宜。每年約選在農曆年底十二月十八日到十二月二十二日7擇一吉日恭迎,迎請的隊伍在選定的日子一早就出發,前往目的地所途經的村莊甲頭都會在村外迎接隊伍,到達大道公原先被祭奉的廟宇後,會有一連串的陣頭表演,旗海飛揚,鑼鼓喧天,場面十分熱鬧。 為了讓各地都能瞻仰大道公的神威,回程再依不同的路線行走,途經的村莊都在村外設置香案膜拜,就這樣一路上浩浩蕩蕩的迎回大道公的新住所。 口述人方清皮說: 每年請大道公,差不多是農曆的十二月十八至二十日,擇一吉日迎請。就例如說:上林要來后頭請,就要全村動員,扛著村內神明一起,然後又會有一個空轎來抬走大道公,這叫做「扛鑾」(讀 ㄍㄥ ㄌ一ㄢˋ)。 口述人林莘恭說: 每年十二月十八日、二十日恭迎勝聖日子,留下八保老大名稱,如得當值年爐主,投入大量人員,花費不少經費,實為民間大事一件,各有別出新招陣頭出現,花鼓陣、踏高跳、公揹婆、蜈蚣陣、地方戲劇等陣頭之展現,且有爭論之事發生。 地方老大林莘恭先生提及烈嶼人民為了輪祀的問題產生了爭論,輪祀的一方希望能儘早把大道公請回,但是正在供奉的一方卻不願,希望能多留幾天,雙方常因此而產生口角糾紛。可見在烈嶼鄉民中對大道公信仰的重視性,爭著輪祀大道公。 2. 烈嶼「請大道公」的輪祀制度 關於輪祀制度,拜訪各地老大得知,由於村民信仰上的需要,將烈嶼劃分為西方、青歧、上林、上庫四個甲(附四),各甲內再依村莊大小輪流奉祀。 口述人吳水最說: 將烈嶼分四甲,西方甲有西方、雙口、湖井頭、東坑;青岐甲有青岐、楊厝;上林甲有上林、后井、西宅、東林;上庫甲有上庫、南塘、后頭、黃厝、林邊、埔頭,然後一甲分十五年。 口述人方清皮說: 就在廟毀後,烈嶼全島分成四甲、八保,所以現在才有人說「八保老大」,而四甲分別是青歧、上庫、西方、上林,青岐甲有青岐、楊厝;上庫甲有上庫、南塘、后頭、湖下、羅厝、浦頭、林邊、黃厝、后宅、庵頂、庵下;西方甲有西方、東坑、雙口、湖井頭、下田、西吳;上林甲有上林、中墩、后井、東林、西宅。 口述人林莘恭說: 「八保老大」緣由,青歧、楊厝為二保,奉祀歲次申、子、辰,恭迎稱青歧甲;西方、西吳、下田為一保,東坑、雙口、湖井頭為一保,祀奉歲次巳、酉、丑,恭迎稱西方甲;上庫、南塘、湖下、羅厝為一保,后頭、黃厝、林邊、埔頭、庵頂、庵下、后宅為一保,祀奉歲次寅、午、戌,恭迎稱上庫甲;上林、前埔、中墩、后井為一保,東林、西宅、西路為一保,祀奉歲次亥、卯、未,恭迎稱上林甲;上列是八保四甲之名稱由來。 輪祀並沒有列出一定的順序,各村都是憑著記憶與鄉老的指示來迎大道公,所以常因此而發生爭論。 口述人吳水最說: 把烈嶼分四甲以後,六十年一甲子,每一甲子分十五年。像湖下、羅厝二十年輪一次,后頭十六年輪一次,而黃埔為二十年一次。 口述人方清皮說: 像后頭要十二年年,也有十六年,不一定。反正就是六十年一甲子后頭要輪四次。四個甲,一甲分十五年就對了。我們這甲有自己的帳簿(麟護宮雜記,見相片)。 甲午 上庫 戊戌 后頭 壬寅 黃埔 丙午 上庫 庚戌 羅.湖 甲寅 后頭 戊午 上庫 壬戌 黃埔 丙寅 后頭 庚午 羅.湖 甲戌 上庫 戊寅 后頭 壬午 黃埔 丙戌 上庫 庚寅羅.湖 甲的基準大致以血緣關係來將各村落編組,當然最重要地更須掌握人或戶數的均等,因為這牽涉到各村莊的負擔比例與輪祀的次數。青歧、西方兩甲是由幾個村落組成的單一輪祀組織,而上庫、上林兩甲卻有小甲的組成。單一村落成甲者,其先決條件為村落的規模較大,且鄰近無小規模的村落依附,只好自成一祭祀群,而公廟即為奉祀大道公之處。而兩個村落的組成者,雖然部分具有血緣上的關聯,但主要還是因地緣的結合,並且小村依附於大村,以其一有村廟者為主。 《金門澎湖聚落》提到: 這樣的分甲制度,在某種程度上是將烈嶼視為一個大村落,這與明代將烈嶼登錄為村落類似,並且即使有宮廟的村落亦無甲的劃分,而是將烈嶼分為四個大甲,小甲間自成祭祀社群關係,以社群的公廟為主,聯合繞境各村落且共同祭祀各村落宮廟。這種有別於以單一村落的型態,將整個地域分成若干社群的方式,除了強調因大道公信仰外,當然也反應了某些村落因人力與財力(經濟能力)上拮据的因應措施。總之甲的出現,最主要地,當然是要有共同的宮廟,才有公司的成立、屬於村落的公產、甲的組織;相反地,若村落沒有宮廟的設立,則將屬於另一村落宗教組織的一甲(只需擔負祭祀上的義務與責任)。 《金門澎湖聚落》書中說到分甲以血緣為基準,然而查訪各地老大後,得知實際情況並非如此。 口述人吳水最說: 像上庫、后頭這兩個天南地北的村莊為什麼會分在一起?就是看誰錢出的多啊!像是當初開眼、辦活動的錢。 口述人方清皮說: 依據大家在毀廟前,出錢、合股分的。實際情形不太了解,時間久遠,只知道是因為出錢的關係。 根據老大們的說法,分甲並非以血緣為最主要的依據,而是在明朝時興建福山大道宮各地捐獻的金額,與財力有直接關係,以各村所擁有的股份為準!血緣與地緣關係倒是其次。像西方甲中的雙口大多數都是姓林,與上林甲相同,而且與上林相距也不遠,卻歸屬在西方甲;上庫甲中的埔頭、林邊、黃厝幾乎都是洪姓居民,卻也不歸屬於青歧甲。 以上得知,以當初興建舊廟宇所擁有的股份,可區分為上庫、上林、青歧、西方四甲,各甲無太大的血緣關係,地緣關係更是薄弱,所以是以分股為分各大甲的主要依據,再以地緣關係分為各小甲,血緣關係並無太大的影響。由一甲中又包含兩保,由於舊時的行政制度與今大有不同,所以不能以今時的行政區分去討論當時的情況,當時的各保今大都又劃分為許多村莊:青歧甲如今仍為青歧、楊厝兩保,楊厝就位在青歧旁,居民大都是由青歧而來,兩地血緣地緣關係密切,而楊厝規模較小,加上沒有廟宇可供奉大道公,小村依附大村,因此只要每逢輪到青歧甲,大道公必定是請入青歧,輪流在青歧的關聖廟和公司廟供奉;上林甲如今包含(上林、 前埔、中墩、后井)、(東林)、(西宅、西路)三小甲,前埔、中墩與后井村莊較小,輪祀併入在上林,故實際上只有上林、東林、西宅三地輪值,而東林、西宅每四十年才輪祀一次,故上林甲大抵由上林在迎奉;西方甲的村莊規模都不大,而且所在位置相近,故所有村莊以西方的佛祖廟為公廟,所以每隔四年大道公就在西方釋迦佛祖宮作客一次;上庫甲最為複雜,上庫甲可分為(上庫、南塘)、(后頭)、(林邊、黃厝、埔頭、庵頂、庵下、后宅)、(湖下、羅厝)四部分輪流,上庫每十二、十六年一次,后頭每八、十二年一次,黃埔二十年一次,湖下、羅厝二十年一次。 上庫:因廟宇座落於上庫,上庫的居民大抵也都是吳姓人家,與大道公同姓,而且雖然上庫村落不大,人數不多,但據吳水最先生所言,在明朝時出過大夫、文魁、武魁,所以有負擔起輪祀的能力,故上庫雖然村莊不大但輪祀卻很頻繁! 后頭:根據方清皮先生所述,后頭村在明朝時也是一個大村莊,只是當時倭寇作亂,在兵禍過後,村莊才不如當初來的興盛。 湖下與羅厝:兩村每二十年一次,兩村所分為同一年,雖因地緣而結合,由於彼此規模相當,而有各自輪祀半年的方式,由擲爻決定上下半年為誰。 至於其他甲的輪祀情形,口述人方清皮提到: 青岐甲是固定在青岐的公司廟(也就是關帝廟),西方甲就固定在西方的佛祖廟,這兩甲比較簡單。最複雜的就屬上庫甲了,因為村莊數最多,輪到上庫就放天后宮;后頭就是麟護宮(主奉媽祖娘娘);黃埔就固定放在林邊的李府將軍廟;湖下、羅厝則是各放半年,湖下則是忠義廟(主奉關帝爺),羅厝是西湖古廟(主奉媽祖娘娘),這兩村的輪祀先後則是由擲爻來決定。而上林甲輪到上林時是放在上林的李府將軍廟;輪到東林時是放在靈忠廟;西宅則是放在忠義廟。 大道公信仰在烈嶼鄉民心中的重要性與建廟之後的制度變革 大道公廟自被拆除以來,一直居無定所,由烈嶼各村輪值迎回村內廟宇供奉,香火十分鼎盛。然而每年迎奉慶典需動用許多人力,也耗費物力,又由於時代變遷,人口外流,於是有人提議建廟,讓大道公有屬於自己的廟,隨著新廟的落成,這個流傳已久的民間習俗,已然成為絕響。 口述人方清皮說: 以前迎請的地方很熱鬧!如果要說簡單的迎請也有,隨便拜一拜就請回去了。我舉個例子:當初823炮戰時,大道公來到我家喔!也就是說823當年大道公在后頭,那時(戰爭時)沒地方放置,就把大道公請到防空洞裡,因為廟被炮打倒了,所幸大道公沒被打到。結果過了幾個月,上林要來請大道公,廟沒了、什麼都沒了,也沒什麼活動,大家躲都來不及了,就一輛車來請走,很簡單吧!如果說遇到“好年冬”、村民比較有錢,當然就會辦的熱鬧啊!像是有舞龍舞獅、宋江陣、演戲……等等啊! 方清皮先生所言提到,即便是在823砲戰當時,仍有人冒著生命危險,不顧一切的要將大道公請回,大道公信仰在烈嶼人民心中的重要性可見一斑。 口述人吳水最說: 之前沒廟時是互相移交輪祀。建廟後就不用請大道公了,像今年是輪到上林甲,就去福山大道公廟前熱鬧。然後明年是青岐甲,後年是西方甲,西方甲之後就輪上庫甲。 雖然「請大道公」的特殊習俗沒了,大道公信仰仍深植烈嶼每個人心中,並改以每年農曆三月十五日大道公生日時,由當值甲頭負責當年的建醮。 關於「請大道公」的一些疑惑 金門的俗諺素有「媽祖婆吹落帝君公頭巾,帝君公淋濕媽祖婆花粉」的說法,據傳說,原來二神曾有「一段情」:吳本是醫術高明的醫生,卻無法醫治自己頭上的瘡,常戴七星冠以遮羞。吳本成神後,見媽祖優雅端莊,心生慕情;媽祖也見吳本慈悲忠厚可靠,喜與接近。後來媽祖看見母羊生子的苦楚,竟與保生大帝斷了情絲。吳本追求未果,在三月廿三日媽祖誕辰,以雨來淋濕媽祖的粉飾;媽祖亦在大道公誕辰之日招風颳落大帝帽冠作為報復。而在我們實地調查卻發現大道公的「作客處」,常常是天后宮,這跟傳說不符,說明傳說故事只是口傳文學的一部分,傳說未必符合史實,也未必有所依據,卻反映民間豐富的想像力,其實,農曆三月,正值梅雨季節,颳風、下雨乃自然現象。 在上庫,「請大道公」時,有一個特殊現象,上庫天后宮已有一尊大道公,迎請回來的大道公卻也放在裡面供奉。 口述人吳水最說: 迎請回來的大道公一樣放在天后宮裡,那尊小尊的是我們上庫吳姓的,那是後來才供奉的。在以前,小孩子比較頑皮,喜歡扮乩童起駕,結果有一次是真的,大道公顯蹟附身,所以才有那尊小尊的。 烈嶼大道公特殊信仰的產生背景 習俗的起緣,分為兩派說法,一說是倭寇毀廟而起,一說是荷蘭人。 《金門縣誌》第一篇歷代兵事第二章明代提及: 明代金門兵事,首則倭寇,次則海盜,再次則紅毛夷。嘉靖以還,為禍最烈。 口述人方清皮說: 據說大道公廟是在明朝嘉靖就有了,但是被“委番”(讀ㄜ ㄏㄨㄢ)所毀,照理說應該是日本人,倭寇啦!那時期他們毀廟、毀村莊。像我們這裡(后頭)在當時也不在這兒阿!大道公廟就是在當時被毀掉的。 林莘恭先生說: 烈嶼保生大帝廟於明嘉靖年間被倭寇所毀,神像流落民間供奉,成為爐主制。 保生大帝塑像豎立誌: 烈嶼保生大帝廟於明嘉晉年間毀於倭寇之亂,神像流離失所,遂為烈嶼「四甲八保」,輪祀供奉。 口述人吳水最說: 是當初“委番”(讀 ㄜ ㄏㄨㄢ),是荷蘭人不是日本人,據我之前去台南古龍寺看到的記載,是鄭成功時期,鄭成功趕荷蘭人出境,所以說是荷蘭人。 鄉佬口述及文獻資料幾乎都認為是明朝嘉靖年間,倭寇來到金門,搗毀為所有村民祭祀的三座廟宇13。當時全烈嶼鄉唯一一座供奉大道公的廟宇———福山大道宮即為其中之一,當時有信徒背負大道公神像逃出,途經一處地瓜田時,不慎被瓜藤絆倒,仆倒在溝之中,因大道公神像為真人大小之軟身神像,因此跌倒時如同背上壓住一人,一時爬不起來,不想當時黃昏天色昏暗,反而逃過一劫。 因當時福山大道宮為烈嶼鄉民共同奉祀,在戰火頻仍之際,新建廟宇既不可行,而村民於信仰上的需要,紛紛爭請奉祀,才有四甲輪祀大道公的協議。 雖然如今大都採信日本人毀廟之說,但是歷史上對於民間信仰並無明文記載,這類的說法大抵都是口耳相傳而來。而經查閱一些資料後,我們覺得日本人一說當中存在些許疑點。 第一點為日本人毀廟的動機,雖然日本人的信仰與中國人有所不同,但是他們的文化與我們相近,何況對一個盜賊而言,毀廟對他們並無任何的利益與意義;但在荷蘭人眼中,大道公極有可能淪為所謂的邪神,欲除之而後快。 1662年2月荷蘭人被鄭成功趕出台灣之後,非常不服。立刻派出一支艦隊前來報復。可是因為滿清不合作,只能單獨對明鄭據點做一些騷擾行動,而無濟於大局。於是第二年,荷蘭當局決心大舉出動,捲「浪」重來。這次荷蘭與滿清建立同盟,一致對鄭,起先是轟轟烈烈,可是,到後來卻草草收場。 他們又奉命如果不能在中國沿海貿易,則將貨物運往日本處置。此外,這支艦隊必須前往福州把Noble船長接上船,並察看情勢。如果清、明修好,而不得收復台灣時,則把兩者均視為敵人,務必盡可能將中國沿海所有城鎮摧毀。而首先要下手的,就是漳州的金門和廈門。 在遭鄭成功趕出台灣後,荷蘭人憤恨不平,更一度與清廷聯手對付明鄭,而最首先要下手的,就是漳州的金門和廈門。 波特就草擬了一份荷清同盟協定。其要點如下﹕1. 荷清同盟。2. 荷清抗鄭,直至鄭軍平定為止。 7. 荷蘭得以在中國及韃靼(即今中國東北及俄屬西伯利亞東部)自由通商。 8. 攻佔金門、廈門後,荷蘭得以在其中一地駐軍,以防海盜。 9. 安平及台灣平定後,應連同其所有城堡、物產交給荷蘭。 11. 本盟約應有清帝簽印,以為憑證。 倘若荷蘭人欲將金門作為一個據點,那將金門人民同化可以方便他們的行動,而瓦解金門人的民族意識,以荷蘭人的文化取而代之是一個很好的方法,毀廟可以幫助摧毀金門人的信仰。 第二點為倭寇活動的範圍,倭寇指的就是日本海盜,既然是海盜,活動的範圍就不會離海岸太遠,而且上岸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掠奪資源,就福山大道公所在的位置而言,雖然位在青歧村這大村莊旁,但是除此之外便無任何大村落,海盜從青歧海上岸,行動更是方便,實在無需繞遠路途經福山大道宮,造成無謂的麻煩。 荷蘭人的軍隊就不同了,他們劫掠的範圍遠比倭寇來的大多了,而且福山是明鄭的軍事據點之一,他們前往破壞的機會自然來的大多了!荷蘭人軍隊的到來(十七世紀中葉)距明嘉靖(十六世紀中葉)約莫一百年,相差甚遠!荷蘭人出軍離今已三百五十多年,若在明嘉靖年間,那距今更長達四百五十多年,年代久遠,又無確切的歷史記載,一切只能憑鄉老的口述及與當時的所發生過的相關事件來做推論! 資料來源: 第三屆全國高中台灣人文獎 台灣史地組 第三名 作品名稱:流浪大道公— 烈嶼島「請大道公」分甲輪祀習俗之研究 金門高中 洪梅芳、石林展、王興政 指導老師:林永進、洪麗淑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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